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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要取消了? 央视: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2019/2/25 11:40:38    http://www.wjfcw.com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消息一出,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有关“公摊面积”的新闻被刷屏,媒体称,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网友和专家们都在讨论:难道“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以后真的要取消了吗?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住宅交易面积将从建筑面积变为套内面积?长期被市场诟病的公摊面积是否将会取消?
 
    央视发文:与住宅交易方式并无直接关系 约束对象是建设单位
 
    23日晚,央视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标题为“‘公摊面积’要取消了?这事儿没那么简单”的文章。文章中称:我们首先要了解一点: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因为这个《规范》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
 
    也就是说,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种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我国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是这样规定的: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对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解释说: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而在目前大多数的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前期宣传的都是以建筑面积来计价,而与我们最终签订的合同当中,却基本上是按照套内面积来计价。所以,对于购房人而言,这套房子的总价实际上是不变的。只是从交易过程来说,开发商和你是按照套内面积来交易的。这和《住宅项目规范》中“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这条要求其实也并没有冲突。
 
    所以,不管是以什么来计算,只不过是计算方式的改变,对多交少交多少物业费、取暖费,并没有关系。
 
    专家声音 告别公摊?这是不准确的理解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璐:
 
    2月23日,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璐。
 
    刘璐认为,“告别公摊”这是不准确的理解。类似高层住宅建筑中的入户大堂、电梯井等“公共空间”在物理上是不可能取消的。只能说,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可以让购房者对自己花钱所购买的产品有更清晰的了解(此处指房屋面积),避免因公摊率的说不清道不明而导致的“糊涂账”,这实际上是对商品房市场在销售上的进一步规范。
 
    此外,专家分析,此次征求意见,并不意味着取消公摊面积,甚至是毫无关联。还有专家认为,此次住建部征求意见的为工程建设规范,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遵守该规范。除此之外,税费、物业费等,不属于该规范管理范围。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这只是一个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距离正式文件还很遥远,即使成为正式文件,也不确定是建议标准还是规定强制标准。从政策内容看,包括了住宅、商业、工程建设、装修交付等方面,这些政策起码5年内落地可能性非常小。
 
本文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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