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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幼儿园招生办法已确定!
2018/5/8 10:34:26    http://www.wjfcw.com

    市教育局印发了《2018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明确了今年幼儿园的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及招生办法等。

 
    今年,苏州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还加强实施了三项重要举措。包括加快建设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截止到今年秋季开学,全市预计新增班级数713个,新增学位数2.5万个;加快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加大无证园整治力度,规范学前看护点建设。
 
    招生对象
 
    幼儿园的招生年龄是:小班为3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为4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托班为35个月~30个月(2015年9月1日~2016年2月29日出生),具体方案由各市、区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
 
    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1. 具有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到幼儿园登记、报名,填写苏州市区幼儿报名登记表。
 
    2. 非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在苏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外来人口有效居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就业证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一年或一年以上证明,到幼儿园登记、报名,填写苏州市区幼儿报名登记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790 号)和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指导实施方案》(苏卫计疾控〔2016〕18 号)要求,儿童在入园、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各幼儿园在招生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实施办法
 
    招生咨询。各市、区要认真做好家长来访接待工作,主动为幼儿家长提供服务与帮助,做到统一行动,统一要求,统一办法。自5月15日起,各市、区公布接待地点、组织专人接待,公布与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教育网站及时公布在本区域招生的幼儿园一览表,苏州市区招生的幼儿园一览表在5月30日前统一公布。
 
    招生报名。苏州市区报名时间:6月2日(周六)~6月4日(周一)。其他市、区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报名,录取后应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招生管理。各市、区要组织力量,对各级各类幼儿园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加强新建幼儿园审批与学前儿童看护点审核备案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并规范幼儿信息管理档案,根据省厅基础教育信息管理规定,及时登记幼儿入园信息,实施幼儿在园信息动态管理。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坚决予以取缔。
 
    各市、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遵照本招生意见制定具体执行办法。
 
    学前教育是重要的公共社会事业。今年苏州将加强实施下列三项措施:
 
    一是要加快建设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18年是实施江苏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第三年,在去年新建、改扩建学校77所(其中36所幼儿园)的基础上,依据市委市政府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1所。截止到今年秋季开学,初步统计全市有39所新建、15所改扩建幼儿园将启用,预计新增班级数713个,新增学位数2.5万个,其中新增小班学位数0.56万个。
 
    二是加快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主导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主导政策制度设计,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政策调整需求,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城镇、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聚区倾斜,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配套幼儿园应举办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非营利性民办园发展,把普惠非营利性民办园招生纳入服务区范围。
 
    三是加大无证园整治力度,规范学前看护点建设。落实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五部委《进一步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关”、“转”、“并”、“建”等办法,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推进幼儿看护点建设,作为过渡性措施,以满足分流安置需要。以现有摸排的数据为基础,2018年清理整顿比例30%,逐年推进,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清理。
 
来源:苏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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