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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亿公积金投向已定:中西部城市夹心层受益
2009/2/24 10:07:36    http://www.wjfcw.com

  对于积极申请成为试点的上海等发达城市不会在此政策的试点当中

  理财周报记者 孙迎娣/文

  2009年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国家住房与建设部的一则消息足以吊够购房者关注的胃口。

  在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部长姜伟新透露,一直以来大量存积的住房公积金有望用以建设经济适用房。据姜伟新介绍,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达到了2.02万亿元,而闲置公积金高达6000亿元,总占比高达27.27%。也就是说,将有6000亿巨资砸向经济适用房市场。

  北京和上海等在第一时间均在努力申请进入第一批试点。北京市国土局将优先保证85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的供地,适当放缓商品住宅供地速度。

  商品房市场或挤出效益

  “经济适用房市场份额的增大,势必减少可使用的土地面积,进而影响到商品房的供给,由于经济适用房有可观的价格优势,最终对商品房市场是一个挤出效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范建军博士表示。

  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也表示了同样的担忧,“保障性住房是主导的投资,商品房是间投资。过度的主导投资必然会对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   

  从中原地产向理财周报记者提供的2008年年度报告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各级正在紧锣密鼓地出台各项刺激商品住宅市场交易的政策,一方面又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以增加市场供应,这两者的叠加效应有可能起到抵消的作用,商品住宅市场复苏的时间将被延缓。

  公积金所建房供给公积金缴存人

  早在年前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透露内容来看,由公积金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将重点面向公积金缴存人销售,以缓解社会矛盾。

  大量公积金沉淀源于高 房价下特别是作为夹心层的工薪阶层买不起房。“正如前北京市长所言,目前房地产销售萎缩,关键的问题是不少地方的房价高得离谱”,著名地产学者易宪容表示,绝大多数民众没有能力进入房地产市场。“比如,2003年,天通苑的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2650元/平方米,到2008年同样的房子价格上涨到近万元。这还仅是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如果以5号线周边的商品房来看,其价格上涨更多有过之而无不及。远离北京城市中心的房价上涨是如此,那么在北京四环以内的房价上涨更是会离谱了。”易宪容说。

  而把住房公积金所建的经济适用房主要提供给公积金缴存个人则能从恶性循环的源头解决夹心阶层住房难问题。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助性的强制性储蓄制度,是为了解决缴存人购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公积金归全体缴存人所有,把缴存人作为经济适用房的主要对象实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试点将集中中西部地区

  根据2008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131号文”),其中明确提出要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的要求,为此,住建部正在制订使用公积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试点方案。

  广州在全国最早开始建设经济适用房,但经济适用房却在广州遭到成批弃购。2008年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首批经济适用房购买名单有1200多户家庭取得了配售通知可购买经济适用房,但是还有近千套的经济适用房被弃购。经济适用房的质量以及配套设施成为了一块硬伤。广州市也在去年宣布停建经济适用房。在此轮住房公积金用于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中,有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广州没有申请成为此次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意愿。

  “公积金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已经在部里酝酿了很久,这样做可以同时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保障房资金紧缺和大量住房公积金闲置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科研处工作人员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一直以来,诸如湖北、四川等省份的住房公积金运用率都不高,大量公积金闲置。通过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能同时让公积金运转起来,并能很大程度上解决一部分社会问题。

  据了解,各地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也有相当大差别,以2004年为例,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福建等6省市超过60%,海南、西藏、河南、甘肃、河北、贵州等城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用率不足30%,海南、西藏甚至不到12%。

  对于积极申请成为试点的上海等发达城市不会在此政策的试点当中。“对于北京、上海等房地产发达城市而言,并不是重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战略研究处工作人员透露。

  北京、广州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

  最近北京市已实现持有联名卡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目前可选择的提取周期有一月、一季度、半年、一年。但集中封存库内的职工、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单位职工、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单位职工暂不能办理约定提取业务。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正在安装调试新的系统,这种新系统将可以实现公积金的按月提取,预计新系统可在今年7月份完成调试。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方便公积金的操作,增加公积金使用人缴存积极性。

  另据了解,有不少市民反映每次提取公积金均要提供房产证和购房发票的新规定给他们带来了不便。此前购买一手楼的市民只需在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只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就可以。

  这项去年底新出台的政策主要是为了规范和监督公积金的使用,防止骗取公积金的行为发生。但对于很多早年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已经找不到相关购房凭证。对此,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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